问题 | 取保候审需满足的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亦称保释,源于刑事诉讼领域,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未被捕获或在逮捕之后需要进行强制措施调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而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签署保障书,承诺随时应讯且不得逃避监管,从而使得他们不必承受羁押之苦,或者暂时解除对其的羁押束缚的一种强制措施。
实施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四个必备要件: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情形;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情形; 4.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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