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取保候审的限制性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不符合取保候审资格的重要限制事项:
首先,犯罪嫌疑人是否尚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活动; 其次,犯罪嫌疑人物品是否具有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构成威胁的实际危险性; 再次,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摧毁证据、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潜在可能性; 随后,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可能行; 此外,犯罪嫌疑人是否意图实施自杀或逃跑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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