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自动解除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自动解除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当取保候审的期限期满之际,如果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关并没有做出维持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转变为其他强制性惩罚手段或是解除取保候审的明确决定,那么取保候审将自动失效。
具体而言,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述: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取保候审行为,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执行,则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都不得停止进行。 一旦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达到上限,就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相关措施。 在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过程中,必须及时地通知到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员及其所在的相关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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