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对象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可被允许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若是判决结果可能仅涉及管制、拘役或适用独立附加刑等轻罪者,可考虑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其次,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但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亦可考虑适用该项措施; 再者,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时,也可考虑适用此项措施;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羁押期限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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