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算取保候审人员范围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人员范围方面,其通常涵盖如下几种类型:
1.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亦或是要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2.也包括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然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社会风险增加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3.对于身患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在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来说,取保候审并不会使其面临更大的社会风险。 4.如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案件尚未来得及审理完毕,那么此类情况同样也需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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