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取保候审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团伙犯罪的司法案件中,对犯罪分子是否能够实施取保候审制度的评估需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
通常而言,若该团伙犯罪中的相关人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那么他们便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可能被判处短期刑事处罚如管制、拘役或需额外执行的罚金; 可能被判处长期刑事处罚如有期徒刑,但通过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 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通过取保候审避免社会危害; 以及在司法程序截止前,案件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因此需要通过取保候审进行暂时的管理和监督。 然而,当团伙犯罪行为性质极其恶劣、情节严重,或者犯罪人员属于累犯或是犯罪集团的主谋时,申请取保候审则有可能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查和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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