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到哪里去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被告人可向负责案件调查和处理事务的有关机构递交申请书,请求批准实施取保候审。
若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则应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若案件由检察院自行展开调查,则应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而在法院审理阶段,则应向法院提出申请。 负责审批取保候审申请的机构,需根据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所需的条件,以及被告人所面临的社会风险程度,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后,方能确定是否批准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申请,并设定相应的保证金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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