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被取保候审了还要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常理而言,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蓄意再次实施拘役可能性极低,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这种情况仍然难以被排除在外。
取保候审作为司法体系中广泛应用的刑事强制性手段之一,其主要作用在于同步维护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运行,同时尽可能减轻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 然而,倘若被取保候审者在这一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构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城市或县城,妨碍证人提供证言等行为,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这些新发现的证据足以改变案件的性质或者量刑标准,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并重新被拘押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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