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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批捕与否跟取保候审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是否批准逮捕”与“取保候审”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批准逮捕,指的是由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所申请的逮捕请求予以严格审查之后,若认定满足逮捕之法定条件,则批准逮捕的过程。
相较之下,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则主要是为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防止未能实施逮捕或在逮捕后需对强制措施加以改变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逃脱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从而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措施。
通常情况下,如果检察机关批准了逮捕,那么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或者犯罪证据已经非常充足。
然而,取保候审则更常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案件等多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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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8: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