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下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由司法机构依据法律规定责令犯罪嫌疑人及被告提请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不逃避或者阻碍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同时保证被强制者可以随时应讯,这是一种强制性手段。
通常而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便可申请取保候审: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 再次,患有严重疾病、丧失自理能力,或者怀孕生育期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并无社会危险性的; 最后,若案情复杂未有结论、且羁押期限已过,则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来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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