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阻止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之一的刑事强制性手段。
如需取消或停止这一程序,必须拥有充足且确凿的理由和证据来证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已经不再适合继续执行该程序。 一般而言,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实施新罪行的潜在风险,或是其行为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构成现实威胁,又或者他们可能会销毁、篡改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或串通口供,甚至对被害者、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或者意图自杀或逃逸等情形,那么这些人都不应再被允许适用取保候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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