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介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予以不同程度的强制约束。
对于那些没有被正式逮捕或者已经被捕但需要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脱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往往会要求其提交保证人或者缴纳具有担保作用的保证金,并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遵守承诺。 这种相对缓和的强制方式,我们称之为“取保候审”。 为了成功办理取保候审,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都有权向有关办案管理部门提出实施取保候审的申请。 一旦接收到上述申请,负责处理此项工作的司法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同意与否的决策。 如果获得认可实施取保候审,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必须提供合适的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而作为保证人,他也需要满足一系列特定的条件,例如与案件本身没有任何关联性、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实际能力、享有基本的政治权利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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