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犯不给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被告人中的首要分子,并未被剥夺申请取保候审之权利,然而,司法机关需根据诸多要素进行综合考量。
取保候审,即一项刑事司法强制手段,对其使用上须权衡诸多要素如犯罪性质、情节、涉及的社会危害性等等。 针对主犯,倘若其所涉罪行轻微,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 抑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 又或者是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 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亦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均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若主犯所涉罪行极其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则可能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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