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走刑警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及审批程序的操作流程并不全然受限于刑警大队。
实际上,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性措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无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抑或人民法院皆是有权利决定是否适用此项措施的主体。 通常来讲,若所涉案件尚处在公安机关侦破阶段,那么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士或许将案件移交给负责侦查的部门处理,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刑警大队等相关机构。 然而,具体而言哪些机构将会对此类申请进行受理以及审批,这往往会依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与公安机关内部的职能分工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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