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时能否取保候审的情形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有多种情形下的罪名在拘留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具体来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便可成为取保候审的对象: 1.当事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 2.如果当事人面临着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处罚,但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并不足以引发社会危害性,那么也可进行相应处理。 3.此外,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丧失自理能力的人而言,以及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只要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同样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4.当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时,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取保候审。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于司法机关,他们将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嫌疑人的个人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是否允许取保候审。 同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 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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