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两次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公诉机构、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均有权力对于达到了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实行取保候审措施。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法条并未详细规定取保候审的次数限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遵守其他法律条规的情况下,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所有必备条件,理论上来讲,他们有权多次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能否为一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颁发多次取保候审的许可证,还需要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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