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机会有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对取保候审的实施次数并无明确的上限规定,仅需在满足该项条款所规定的各项必要条件时,涉嫌违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皆有权利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因此,从理论层面来看,一位人士是完全有可能多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只要每一次的申请都能满足上述所述的某一项条件即可。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则将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与决策,同时,同一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也可能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而面临多次的取保候审申请,但最终能够获得批准的次数及条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要与司法实践相契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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