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开庭住院了咋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身患疾病并住院治疗以致无法出席庭审,其应当立即向负责实施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通报这一情况,同时提交由医院开具的详细住院病历及诊断证明。在此基础上,公安机关应针对实际状况作出相关决定,如决定相应地推迟庭审日期或是采取其他恰当的特殊解决方案。若住所原因导致病情严重性加剧而有可能对后续的司法程序产生不利影响,那么可以考虑申请变更原先的取保候审措施,比如将其转为监视居住,甚至直接启动诉讼程序。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依法依规,坚守法治原则,以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权和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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