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能参与诉讼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乃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特殊时期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行为措施。然而,此项条款并未详细说明取保候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否能够积极参与整个法律诉讼程序之中。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无拘禁的状况下充分参与到刑事诉讼程序中来,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出席法庭审理、提供相关证据以及进行有效辩护等环节。因此,除非存在其他法律或规定明确禁止,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理应有权参与诉讼活动。然而,最终能否实际参与诉讼仍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决策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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