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子已执行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某案已被顺利执行,这通常表明该刑事案件已经进入完结阶段,此时,取保候审之制度将不再具有实际意义与必要性。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所涉及到的一项重要强制性手段,仅在特定情况下对涉嫌触犯刑律者以及被告人实行。具体而言,当这类人员有可能出现逃逸现象,从而影响到司法部门对相关案件的调查、起诉与审理,或他们可能会对他人造成无法预估的危险等情境时,当地公安部门有权启动此程序。然而,倘若各案件已经得以圆满解决或执行完毕,也即穆嫌弃人或被告人均已经经历并承受了必要且相应的法务程序,如经过公正的法律审判及可能面临的刑罚处罚,那么取保候审本身的原始意义已不复存在,因而将不再继续适宜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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