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取保候审不登记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定之法规,取保候审之期间最长达至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任何时段均不得中断对于案件之调查、起诉及审理。若发现不应加以刑事追究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应当即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向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机构予以通报。然而,此法条并未详尽规定异地取保候审是否需要注册登记。然而,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司法强制手段,通常需在相关司法部门备案记录,以此保障程序之合理合法与可追责性。故而,尽管法律条款并无明示异地取保候审必须注册登记,但根据法律精神与实际操作,异地取保候审应依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以满足法律规定之程序需求。总而言之,异地取保候审应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以保证程序之合法性。如若未经注册登记,恐将违反法律规定之程序要求,然而,这一问题需结合具体案件状况与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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