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羁押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在羁押期即将结束之际,若针对已被羁押的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对此类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则应当准许其申请进行取保候审。简言之,只要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羁押时限已经全面完结,但相关案件还未能得到圆满解决,那么他们是有权利进行取保候审请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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