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再次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影响的情况等。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上述任一情形,并且尚未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则他们有权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能否成功再次获得取保候审,还需考虑诸多其他因素,如先前取保候审的执行状况、被告人的行为举止、案件的具体情况等等。倘若被告人在前次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无任何违规行为,且案件情况符合再次取保候审的标准,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有权利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是否批准再次取保候审,须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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