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重病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范,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我照顾,并且在对其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情况下,可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因此,倘若关押于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确患有重大疾病,并满足上述相关条件,理论上是能够申请进行取保候审的。然而,最终的审批结果仍需要依法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据实际案情与法律条款做出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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