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开庭时间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可超越十二个自然月。此意即是从被取保候审者获得释放之日起,直至最后案件定谳处理完毕为止,整个期间不能超出这个时限。若超出此期限,则应立即解除其取保候审。然而,关于开庭时间的具体安排并未在本法规条文中予以明确规定。通常而言,开庭日期系由审判机关依据每一案件的具体情形及审理进展状况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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