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不起诉处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法定强制措施,旨在在特定条件之下容许构成犯罪之嫌犯或被告暂时免受羁押约束,等候法庭予以公正审判。依据中国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满足以下四点条件方得准予实行取保候审:1)依法可能受到的惩罚,2)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之程度,3)个人身心健全状况,4)持续羁押期限等全面考量因素。然而在司法实践领域,尽管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仍然无法预示嫌犯或被告将必然获判无罪释放。所谓“不起诉”,即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环节,根据案情的具体发展态势,有权决定是否将案件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不起诉的裁决往往基于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自首、立功、赔偿受害者损失并取得谅解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因此,取保候审与不起诉处理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程序。前者旨在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后者则是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所做出的决策。二者之间并无直接关联,不能简单地将取保候审视为必然导致不起诉的先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