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能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若作为个人身处特定情境之中,将有资格申請取保候审的权利。假如此人已被确立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只要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即可:预料可能受到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惩罚,例如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预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或者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该个人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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