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诈骗取保候审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在涉及保险诈骗案情的过程中,倘若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满足下述任何一项条件,皆可向相关司法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首先,被判处罚金、拘役或单独使用附加刑的可能性较大的;其次,预计所判刑期长达有期徒刑以上,但若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预期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情况;再有,如当事人身患重症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处于妊娠期间及哺乳期内的孕妇,同样假设在符合上述取保候审条件的前提下,应不会对社会产生显著威胁;最后,若案件已进入审判阶段,但因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尚未结案,此时也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仍需视具体案情与司法机关的判断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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