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起诉的人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起诉对象因涉嫌违法行为而被公安机关依法实施了刑事拘留,则该人的直系亲属或辩护律师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对该案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的司法程序。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司法手段,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未被羁押的状态下,仍能继续参与案件审理,等待最终判决结果的到来。然而,申请取保候审并非易事,通常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申请人不得有任何逃避侦查、妨碍诉讼进程以及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的行为;其次,申请人需承诺无违反上述义务之虞;最后,申请人还可能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向司法机构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示诚意和决心。至于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则主要由法院或检察院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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