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不用交押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需要缴纳押金的问题,这取决于诸多特定因素。普遍而言,为了确保取保候审的顺利进行,需要提交有效的担保人和支付适当的保证金作为前提条件。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保证人需要承担起必要的监督以及报告责任,倘若保证人未能尽到其应负的职责,那么有权力没收已经充当保证金的资金。然而,如果犯罪嫌疑者或者被告符合取保候审的所有适用条件,同时保证人具备充分的条件并且自愿履行其保证责任,又或者被取保候审之人具有能够支付保证金的经济实力,在这种情形下便无需额外缴纳押金了。然而,若被取保候审的人士无力支付足够的保证金,或者保证人无法或者不愿履行其保证责任,那么就有可能需要跨过保证金这个门槛了。但是请注意,以上所述仅为一般的原则性指导,实际的情况还需要结合各个案件的不同特点以及司法机关的具体要求予以综合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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