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律师取保候审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海南省及全国各地,申请取保候审的律师需遵循特定的法律规范和标准,详情如下所述:首先,申请人必须确保被请求取保候审的人员在整个司法程序中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威胁,例如,他们不应干扰诉讼程序的正常运作,也不能有逃逸、串供或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倾向;其次,如果被请求取保候审的人员患有严重疾病或处于孕期等特殊状况,那么将其继续羁押可能会对其身体健康或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第三,对于已经明确的案件事实以及确凿、充分的证据,如果预计可能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那么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将会增加;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愿承认自己的罪行并表示愿意接受相应的惩罚,同时还展现出了悔过自新的态度,那么这也是申请取保候审的有利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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