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扣押的东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一般情况下是无需对其私人物品进行扣押的,这主要是因为我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除非在此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将某些物品作为担保物或者与案件存在直接关联性的物品进行扣押。然而,若涉案物品可能成为案件关键证据或者与案件存在紧密联系,那么司法机关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对这些物品实施合法扣押。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定来予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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