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经过哪个部门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遵循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的审批程序,才能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能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的决定。当面临复杂多变的刑事案例时,关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以上三大司法机构具有最终的判断权和裁决权。据悉,他们的决策将基于详细严谨的调查研究及其所掌握的深入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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