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特定情形下,一般不会考虑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取保候审:涉案人员有可能自行销毁、篡改关键证据,妨碍证人提供真实证词,试图串通口供给他人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涉嫌进行新的犯罪活动的情况;试图采用极端方式结束生命或逃离司法管控范围的实况;存在针对被害者、举报人员、起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以及存在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预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可能性较小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