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必须本人去报到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当中,当事人往往需要遵循相关法规的要求按时前往指定的监管机构进行报道。此举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涉案人员或者被告在整个司法程序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积极地配合与参与,有效地推进案件的审理进度。然而,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因为各种突发状况而导致个人无法亲身到场报道的话,那么可能就需要提前向负责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在得到明确许可后才能另行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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