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刑前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可对涉嫌违法者、被告人等进行取保候审申请,需满足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期; 2.可能被判处罚金以上且经对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情况; 3.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自理,以及孕妇或正在哺乳幼儿的妇女且经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情况; 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对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 因此,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只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均符合上述任一条件,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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