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伤他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几种特定情形,其一为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将独立运用附加刑;
其二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用取保候审则无法预见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 最后一种情况,便是虽被判定构成重伤他人罪行,但若能证明采取取保候审并不足以威胁到社会安全,也可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及司法机关的综合判断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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