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病才可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种强制性措施,该措施主要应用于那些可能会受到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除此之外,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同时因采取取保候审而绝对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人士也可以采用该种措施。此处所提到的“重病”,通常是指那些可能会威胁到个人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影响其身体功能,需要进行长期治疗,或者不适宜进行羁押的疾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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