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前还有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审判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通常会在犯罪嫌疑人被正式逮捕之后,为了确保整个刑事诉讼过程能够顺畅地开展,由相关司法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慎重考虑并最终决定是否予以采纳。倘若犯罪嫌疑人已遭逮捕,按照一般的惯例原则,其再次申请获得取保候审措施的可能性便微乎其微。
然而,当犯罪嫌疑人确实符合取保候审的特定条件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的刑罚,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明显威胁的情况下,法院或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决定是否批准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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