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可以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面临相对较轻刑罚制裁或存在特殊情形而不适宜进行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法律法规,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的时候;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期的妇女,同样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时候,便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除此之外,若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亦可依法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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