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九十八条取保候审严重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流程中,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强制性的措施,它并不代表着案件最终不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重刑罚。
至于是否会面临牢狱之灾,需要由司法机构进行深入审查并作出裁决后方能得知。 然而,根据取保候审的资格标准来看,被批准进行取保候审的案件通常具有轻微的情节,因此其最终宣判的刑罚也相对较轻。但是,长时间对犯罪嫌疑人的追踪监视,将影响到他们自身的日常生活与工作,这种做法显然已经构成了侵犯人权的行为。为此,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并且向其本人及所在单位公开发布通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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