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取保后法院还要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然可以。
2、当事件在刑事侦查阶段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用了取保候审制度后,当相关案件被移交至审查起诉环节或者审判阶段时,若仍需延续或改变取保候审的条件,或者有必要对保证人的方式或强制措施进行调整,那么受案机关应该在最短时间内(即七日之内)做出决策,并且要将这一决定通知到执行机关以及移送案件的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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