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诉讼法67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刑事诉讼过程中,中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有权依职权决定对以下特定情形的人士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谋求单独适用附加刑的人员;
其次,对那些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及其之上惩罚的被告,若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再次,对于身患严重疾病无法正常生活自理、已经怀孕或正处在哺乳期的女人,如果能够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不当影响;
最后,对于羁押期已满但案件仍未彻底完成审判工作的罪犯们,也需要考虑采取类似的取保候审措施。
所有的取保候审工作都必须由公安机关来具体操作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0 17: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