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是什么情况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被羁押者的羁押期限如期终止之际,之所以决定实施取保候审,原因是因为羁押期限已过,需要更换更为灵活的强制措施。在此具体情形下,主要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形式进行。若在羁押期限结束时相关案件未能全部审理完结,亦可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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