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经过什么程序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要经过以下程序: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聘请的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在七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取保候审时,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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