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女儿外嫁能争拆迁补偿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拆迁外嫁女儿能否争取拆迁补偿这一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户籍未迁出且在本村居住生活 若外嫁女的户籍依然保留在原村集体,且长期在本村实际居住生活。 例如,她依旧参与村里的各项事务,像集体劳动、公共设施建设等,同时也按照规定履行了缴纳相关费用等村集体成员应尽的义务。 这种情况下,她在事实上依然是村集体的一员,在面对农村拆迁时,自然有权参与分配拆迁补偿,享受与其他村集体成员同等的权益。 二、户籍已迁出 当外嫁女的户籍已经迁出本村,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她与原村集体的关系在法律层面上已经有所改变,不再属于原村集体成员。 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她不能参与原村集体的拆迁补偿分配。 比如,她在新的居住地已经完全融入当地生活,享受当地村集体的相关权益。 三、特殊情况 虽然户籍迁出,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益,且在原村集体仍有承包地等财产权益。 例如,新居住地由于土地资源紧张等原因,无法为其分配土地,而原村集体的承包地还在其名下。 在某些情况下,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和审核,她也可能有权获得相应拆迁补偿。 总之,外嫁女能否争取拆迁补偿,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原村集体成员资格,要结合具体的户籍、居住、权益享有等情况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外嫁后,户籍未迁出且在本村居住生活,参与村集体事务并履行义务。小李外嫁后户籍迁出且融入新居住地生活。小胡外嫁后户籍迁出,在新地未获土地权益,原村承包地仍在名下。拆迁时,三人就能否获原村拆迁补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户籍未迁出且实际居住生活,参与村集体事务并履行义务,事实上仍是村集体一员,有权参与分配拆迁补偿,享受同等待遇。 2、小李户籍已迁出且融入新居住地生活,与原村集体关系改变,通常不能参与原村拆迁补偿分配。 3、小胡虽户籍迁出,但在新地无相关权益且原村有承包地,经认定审核后,有可能获得相应拆迁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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