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探望需要申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是犯罪嫌疑人处于侦查阶段,那么只能由律师进行会见,直接向看守所申请即可;
如果是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可以会见、通信,近亲属请求会见的,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 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 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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