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勘验检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勘验检查的程序:
1.侦查人员在进行现场勘验时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2.侦查依法进行现场勘查。 3.将现场勘查的情况制成笔录,侦查人员、参加勘查的其他人员和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一百三十条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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