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是:
1、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羁押的对象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所受到行政拘留的人; 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羁押期间不同。 看守所里的人有可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 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 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3、两者的会见权。 羁押在犯罪嫌疑人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 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 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 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 患精神病或患有传染病需隔离治疗的、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的,应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拘留所条例》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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