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的期间计算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期间一般以时、日、月计算,以日为例,开始的日不在期间内,从开始日的第二日开始计算期间,路途上的期间不在期间内;
因此以邮递方式交上诉状等文件的,在期满前交付给邮递不视为过期。 犯罪嫌疑人的刑期内有法定节假日的,也算做刑期,不因此延长刑事期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 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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